“三八”妇女节除了购物狂欢,职场女性还可主张加班费?
2021-03-08



作者|刘培朝律师团队


近年来,“女神节”“女王节”等节日逐渐流行,所称的其实是“三八”国际妇女节(International Women's Day,简写IWD),全称“联合国妇女权益和国际和平日”(United Nations women's rights and international peace day),在中国又被称为“国际劳动妇女节”、“三八节”和“三八妇女节”等,是在每年的3月8日为庆祝妇女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领域作出的重要贡献和取得的巨大成就而设立的节日。

而关于“三八”国际妇女节,最能引起大家热议的话题是什么呢?除了购物狂欢之外,当然就是“放半天假”了。那么,“三八”国际妇女节是否属于法定节假日?如果用人单位当天安排妇女工作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吗?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个典型案例来答疑解惑:

在田某诉上海某超市分店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本案”)中,田某要求某超市分店足额支付妇女节加班工资的诉讼请求,最终未得到法院支持。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在本案判决书[1]中认为,加班工资包括延时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工资及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根据相关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妇女节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且并非法定节假日,无论田某在妇女节是否工作,某超市分店均无需支付其加班工资,故田某要求某超市分店支付妇女节加班工资的请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本案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仍维持原判。

对于本案判决书中提到的妇女节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且并非法定节假日是什么意思?妇女节究竟应该如何放假呢?且听小编一一解答:


1、妇女节是否属于法定节假日?

答:从严格意义上,妇女节应该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法定节日”,针对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女职工,而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13修订)第3条规定,妇女节与青年节、儿童节等类似,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第2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为11天,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法定节假日”,而该11天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应称为“全体公民放假的法定节日”,详见以下对比表:




2、妇女节正好遇到双休日能要求补休吗

答:不能。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13修订)第3条规定,妇女节当天妇女放假半天。第6条规定,妇女节当天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据此,妇女节假期既不需要补休,也不能顺延。


3、妇女节放假半天是强制性的吗?

答:非强制性。

尽管妇女节放假半天是法定的,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据此,妇女节放假半天并不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可将放半天假视为妇女节的福利,安排女职工放半天假,需按照女职工正常出勤的待遇支付工资,否则将构成克扣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如单位当天安排女职工照常工作的,还是应当支付全天工资报酬。


4、女职工在妇女节被单位安排工作,是否可以主张加班费?

答:不可以。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但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比如,2021年的三八妇女节恰好是星期一,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在妇女节工作的,只需要按正常出勤计薪。当然,如果妇女节当天单位给妇女放假半天,也应正常支付工资报酬。


5、用人单位在妇女节是否有义务给女职工发放福利?

答:法律未作规定。

用人单位没有发放妇女节福利的法定义务。但提示用人单位需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有妇女节福利,包括但不限于过节费、实体礼物及其它补贴的,用人单位需要依约给付,用人单位没有按约给付福利的,劳动者有权提出给付请求。比如,在上海某置业有限公司与缪某劳动合同纠纷一案[2]中,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用人单位应按约支付缪某三八妇女节过节费300元。


6、如果用人单位在妇女节发放福利,是否应计入工资总额?

答:不计入。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施行)第11条第(二)项规定,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据此,用人单位在妇女节当天给女职工提供节日福利,包括过节费、实体礼物或补贴等,这些福利不计入其工资总额。

以上是本文对“三八”国际妇女节放假与工资发放相关问题的解答,建议用人单位在妇女节当天可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合理安排放假,并提前与女职工做好充分沟通。值此三八国际妇女节到来之际,小编也祝各位女性同胞节日快乐!


[1] 本案裁判文书内容详见中国裁判文书网,案号:(2017)沪01民终15176号,网址来源: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b6e1bc818b764dcc89daa8d3012334f2。

[2] 本案裁判文书内容详见中国裁判文书网,案号:(2017)沪02民终1477号,网址来源: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bed11706c77d4db4b4a7a75a008fd0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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