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生态践行者[1]
3月20日,根据新华社新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社会高度关注的“云南绿孔雀”公益诉讼案(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诉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新平开发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环境公益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新平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平公司”)立即停止基于现有环境影响评价下的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等。[2]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持有的微信公众号 “中国环境资源审判”随即转发了该审判结果。[3]据了解,原告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以下简称“自然之友”)今日尚未收到判决文书,可能还在运输过程中。目前,一审判决原文尚未公布。
案件背景
2017年3月,环保社会组织 “野性中国” 在云南恐龙河自然保护区附近进行野外调查时发现绿孔雀,联合自然之友等社会环保人士,发现绿孔雀的栖息地恰好位于正在建设的红河(元江)干流戛洒江一级水电站(以下简称“嘎洒江水电站”)的淹没区;自然之友向原环保部发出紧急建议函,建议暂停红河流域水电项目。2017年5月,原环保部环评司组织环保公益机构、科研院所、水电集团等单位座谈,就水电站建设与绿孔雀保护问题展开交流讨论。
2017年7月12日,由于发现水电项目已开始建设,自然之友为加大对绿孔雀栖息地等生态环境的保护效率和力度,依据《环境保护法》第58条环境公益诉讼条款采取司法救济途径,向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该案立案受理之后,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理(以下简称“昆明中院”)。
2017年11月6日,昆明中院受理该案;2018年3月7日,原告与被告进行了证据交换;由于案情复杂,涉及多学科的专业问题,昆明中院于2018年8月27日,安排原被告双方进行了长达六个半小时的庭前会议。2018年8月28日,昆明中院正式公开庭审。庭审后,昆明中院法官表示需要现场查看,由于案涉所在地地形复杂,行程风险系数高,该案一直未能回应公众尽快出判决的期待。
自然之友作为代表公共利益的社会组织原告,提出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一和被告二共同消除嘎洒江水电站建设对绿孔雀、苏铁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以及热带季雨林和热带雨林侵害的危险,立即停止该水电站建设,不得截流蓄水,不得对该水电站淹没区域植被进行砍伐等。2、判令被告一和被告二共同支付原告因本案产生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调查费、律师费、专家咨询费等。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一和被告二共同承担。
本案特殊性
首先,本案系公众参与程度空前高的“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发展以来,出现较多的案件类型是污染防治类的责任纠纷案件,有“事后追责”的一边倒现象。实际上,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这不管是对社会组织还是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都要求有更高的责任意识及积极主动性。而本案,在环境司法实践中,是一个非常“珍贵”的案件,珍贵体现其“防范于未然”的实在价值。昆山杜克大学环境研究中心Kathinka Frust博士认为,这是中国真正意义上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因本案涉及具有多重文化意义的“绿孔雀”,加上自然之友身体力行的倡导,全国不少公众及自然保育学者,对本案的进展保持密切关注。
其次,本案凸显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践中的缺陷。本案的第二被告是环评制作单位。而本案的争议焦点,关于嘎洒江水电站的建设是否会对三个对象,即绿孔雀、陈氏苏铁,以及热带季雨林和热带雨林构成重大生态风险。而这并非法律专业能够判断的。原告提供的绿孔雀影响证据、专家证言,以及相关领域专家的额国际学术论文(英文发表)中,实际剑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缺陷以及相关责任主体的不负责任行为。
此外,本案引领了环境专家辅助人在环境司法中的实践。生态环境问题具有跨学科的特点。本案的生态破坏类型,涉及行政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植物学、生态学等领域。自然之友为了说服法庭有关嘎洒江水电站淹没区将导致的生态损害,邀请了多为生态学、植物学专家,以及著名野生动物摄影师奚志农等。由于本案在云南较为敏感,有些资深的老专家只能默默在背后支持,不方便直接出庭出具专家意见,但就本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存在的问题提供专业分析。
注:
[1]“生态践行者项目”(EMSP)旨在通过运用中国近期颁布的环境公益诉讼(EPIL)、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试点等法律与政策,提高环境从业者的能力,有效地参与环境法律实践,从而加强中国环境治理和法治建设。
[2]新华网,“云南绿孔雀”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立即停止水电站建设,http://www.xinhuanet.com/legal/2020-03/20/c_1125742701.htm。
[3] 中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动态】云南法院:“云南绿孔雀”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立即停止水电站建设,
https://mp.weixin.qq.com/s/HNIpCcES3z4keuiKm_cL3Q。